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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来源 : 《人民之友》2023年第5期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4-01-16 10:51:24 点击数 : 1875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形成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2.0版本、“人大代表·局长面对面”、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代表联系监督社区“民生微实事”等创新实践成果。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把坚持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各项工作中,以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创新实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推动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前行,形成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2.0版本、“人大代表·局长面对面”、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代表联系监督社区“民生微实事”、代表建议满意度评价复核机制等一批基层人大创新实践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

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代表履职平台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是人民。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是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平台,是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重要举措。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高标准建好管好用好代表履职平台,夯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台基础。“家、站、点”履职平台全覆盖。为打造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的固定场所,方便群众找代表,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社区于2002年探索试行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并于2005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代表联络站,这被普遍认为是全国较早出现的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截至2003年1月,深圳市街道“家、站、点”履职平台实现全覆盖,共有“人大代表之家”82个,代表联络站245个,各类联系点665个,形成了覆盖四级人大代表的“家、站、点”联动机制。在街道层面设立“人大代表之家”,由街道人大工委负责日常工作,组织辖区代表开展集体议事和集中联系群众工作;单个社区或者若干个社区建立社区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面向原选区社区开展接待选民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等活动;没有设立联络站的社区、商圈、产业园等,依托人大代表的工作单位和所在行业产业推进设立联系点。结合产业特点又创新设立中小微企业联系点、绿色产业联系点、生物医药产业联系点等专业性产业联系点,汇聚专业代表力量,推动代表精准化对接,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网上联络站”全覆盖。为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2015年开始,在“深圳人大”官方网站设置“市民找代表”入口,并在微信公众号同步设立全市统一的联络站网络平台,一一对应实体社区联络站。市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府部门、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市民五个主体在同一个网络平台上,随时根据群众诉求在线互动、沟通、交流、解决问题。目前,网上联络站平均每天有900多名人大代表在线值班,通过网上代表联络站全天在线履职。群众可在线查看、浏览各联络站点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代表履职动态等,在线反映诉求。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代表通过“代表联系函”的方式网上提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一个月内答复,实现代表联系群众“社区全覆盖、收集民意全方位、服务群众全天候”,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全天候”联系代表,“全过程”参与民主管理。

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覆盖。2014年11月25日,深圳市首个立法联系点在愉园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正式揭牌。随后,全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全部加挂了立法联系点的牌子,并在12家企业设立立法联系点。截至目前,共设立257个立法联系点。市人大常委会在法规草案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评估等立法各环节,通过立法联系点听取基层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2022年,39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5110条,切实增加了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方式,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了途径。各区也充分利用立法联系点听民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各区依托立法联系点,创新立法征询工作机制,组建立法专家评审团,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调研座谈,并广泛收集社会公众意见,积极探索立法前调研、立法中征询、立法后宣传和评估反馈的“立法议事会”模式,收集相关社情民意,为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打好基础。

将创新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环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圳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坚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努力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有效贯通起来,紧紧围绕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和实践。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带有基础性意义的内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选举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选举工作各环节。深圳在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广泛发动选民行使民主权利,与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市选民联网和手机扫码登记,广大选民踊跃参与投票,投票人数创历史新高。同时,科学合理划分选区,结合经济、产业和社会结构特点,分别设立义工社工、律师行业、金融行业等21个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选区。根据深圳流动人口多,户籍居民和流动人口数量倒挂的实际,设立了4个非深圳户籍选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利,明确在深圳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通过居住证、社保等证明可以参加选举。此外,简化选民登记流程,充分保障了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民主协商。我国的民主协商具有深厚的政治基础和丰富的实践基础,人民群众通过会议、座谈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中开展广泛协商,从而达成共识。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和社区联络站代表议事会就是深圳市基层人大工作在民主协商方面的创新实践。通过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和社区联络站代表议事会这一载体,实现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协商解决基层民生事务,极大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深圳市罗湖区开展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预审,街道和政府部门在一届之内轮流接受监督,通过民主恳谈会和阳光预审会广泛征集人大代表和居民群众对预算草案的修改意见,对选取部门的主要项目预算进行修改完善。深圳市龙岗区完善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了街道党工委领导、街道人大工委主持、选民代表大会发言、选民代表动议民生事项、差额票选街道民生事项的工作模式,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街道的开展探索了路径。不断完善民主决策。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要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决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新时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目前,深圳市、区两级已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形成公众广泛参与意见征集、人大代表票决立项、政府严格组织实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合力监督助推的工作机制。在市一级,由市人大代表差额票决确定10个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全过程监督,推动项目落实。在区一级,率先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并开启票决制2.0版改革,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扩大到全年常态化征集,广泛发动人大代表参与项目的提出、评估、审议、监督,各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单位接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加分或扣分,打造票决制监督闭环。此外,在社区层面创新开展了民生微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全程参与民生微实事“选项目、评项目、督项目”。切实深化民主管理。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担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以“一部法规七项制度”为支撑,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如制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满意度评价工作指引》,使用满意度测评、不满意专项督办、不满意专项报告审议、绩效考核等多种方式方法督办议案、建议工作;制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回头看”工作办法》,对落实答复情况组织“回头看”;召开重点处理代表建议交办会、人大代表不满意专项督办会,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在区一级,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对建议办理的答复、落实两个阶段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分段评价,建立满意度测评复核、“承诺台账+定期通报”等五项机制,推动代表建议落细落实。

持续加强民主监督。深圳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方式,努力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工作的渠道。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专业小组的专业监督作用,将其作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集体开展履职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制定代表专业小组工作办法,规定每个代表专业小组每年至少提交一份相关领域的调研报告,并对至少一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目前,全市形成了代表主导、常委会领导重视、专委工委保障、政府部门参与的代表专业小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了污水管网建设、第三儿童医院、茅洲河治理等一批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地和实施。加强依法履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一人一档”依法履职监督档案,2023年2月,书面听取31个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的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并对部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现场履职情况报告和满意度测评。开展“人大代表·局长面对面”活动,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充分依托办好“代表专题问政会”“先行示范征程中的人大代表”等载体,将代表依法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汇聚起来为民办实事,已连续举办13期人大代表问政会,推动解决一系列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


充分发挥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职尽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和生动实践。深圳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宣传,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强化思想保障,持续增进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理解。举办“线上+线下”人大代表培训班、代表专业小组培训班,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座谈会,开展宣讲活动,组织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引导人大代表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自觉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热情参与者、积极建设者和坚定守护者。强化制度保障,持续完善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完善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双联系”制度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规定》,建立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切实深化代表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参与。建立《深圳市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深圳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办法》等制度,规范“家、站、点”的建设与运行。制定《深圳市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依托“深圳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系统”,抓好人大代表履职规范化管理。强化沟通协商,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意平台和载体。深入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健全完善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视察调研,邀请有关专家、社会团体和市民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把人大监督工作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汲取群众智慧的基础上,力求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效果。强化履职保障,持续服务代表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圳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紧紧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在人员保障上,街道人大工委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人大工作,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由各区和街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联络员,负责代表联络站的日常管理和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近年来,创新在社区聘请热心居民担任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的“义务社情民意监督员”。在资金保障上,按照《深圳市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和代表联络站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大代表履职费用发放、社区联络站的经费保障等事项,切实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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