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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2-04-29 15:03:27 点击数 : 11274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4月28日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潮州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得到广泛和深入的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有效落实,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民法治信仰逐步树立,有力促进了法治潮州建设。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以普法工作的高水平提升和务实成效助推潮州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决议如下:

一、提高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落实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主题法治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深入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六进”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加强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与推动潮州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潮州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农民工工资支付、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抓住重点,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分级分类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开展分层分类精准普法,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中小学教师的法治培训,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分步骤、有重点项目化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从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推动公民法治行为习惯养成。

四、突出特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利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探索“党建+”“红色+”“文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市、县(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提量升级。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挖潮州本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推动法治宣传与潮州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发展、创新性发展,将法治元素与潮州灯谜、潮州歌册、潮剧等非遗相结合,创作一批有潮州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把法治元素融入文化旅游景区、历史街巷、名人故里等场所,继续打造如韩愈法治文化基地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五、多方联动,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质量。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围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和新型违法犯罪开展法治宣传。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六、注重实效,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普法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七、高位推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潮州广播电视、潮州日报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同时要加大法治类公益广告投放比重。

八、强化领导,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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