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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 : 作者 : 潮州人大网 发布时间 : 2018-01-25 10:58:00 点击数 : 9950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18年1月17日在潮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少宏

  各位代表:

  我受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刘小涛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努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实现创新发展。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9项,组织视察活动3项、执法检查4项、专题调研活动15项,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26项,向市委报送专题调研报告4项,顺利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注重提高监督实效,推动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市委“六城同创”和“五个强市”等中心工作,开展一系列监督活动。组织驻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对沿海高速铁路广东汕尾至福建漳州段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前期调研,统一了汕尾等五市的意见,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将沿海高速铁路广东汕尾至福建漳州段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并启动建设的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推动了该项目的规划建设。组织对“高铁新城”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推进各项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市区人行步道砖破损情况专题视察,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情况和优化教育布局,提升教育质量的调研,组织到汕头市学习调研关于解决企业用地及厂房办证问题方面的经验做法,组织到福建省龙岩市考察学习文化遗产保护、城市管理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经验做法,为市委相关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深化财经工作监督。开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和意见,督促政府依法理财。围绕省人大关于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的工作部署,组织到湛江市、茂名市学习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先进做法,组织人员到省学习培训,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优化我市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积极运用联网监督系统进行日常查询、监测,定期对比分析,为市人大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检查指导各县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和各县区做好省级重大专项资金数据报送工作,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实现省市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互联的要求,较好提高我市预算审查监督综合实效。

  重视民生工作监督。重点围绕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城市建设和管理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开展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农村危房改造、现代渔港建设和贯彻实施《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意见等情况的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结合工作实际,修编完善《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制度》,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潮州工作,落实综治联系点职责。落实诉访分离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件,全部办结。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审议质量。紧抓三个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审议工作实效。一是调研环节,综合运用各种调研手段,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提高调研质量。二是审议环节,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在审议前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审议内容作说明,提高审议质量。三是跟踪监督环节,落实各工作委员会责任,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意见等的跟踪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二、注重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实效

  突出地方特色开展立法。着眼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解决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期望,突出潮州历史人文地理特色,围绕“一城一江”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台《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也正在依法有序推进中。这些富有潮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将为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起到引领和规范的重要作用。

  夯实立法基础。组织召开年度立法工作会议,加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举办全市立法工作培训班,邀请省人大法工委领导和韩山师范学院立法基地教授为参训人员授课,提高立法队伍工作水平。加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力度,在原30个立法联系点的基础上,增设潮州市委党校等5个单位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拓展立法联系点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开展立法调研,为制定地方性法规提供参考依据。开展《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和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4件。

  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潮州市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规定》等六项工作制度,确保法规起草、论证、听证、评估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完善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立法联系点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潮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台账制度》,进一步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

  探索创新立法工作实践。指导饶平县人大、县人民政府起草制订《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开创了我市县级人大、县级人民政府参与地方立法的先河。与市委党校联合开办立法主体班,对法规征求意见稿开展立法讨论,利用市委党校处级、科级培训班、中青班等平台举行立法培训,有效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治素养,开辟了民主立法的新途径。邀请部分从事法律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研讨,提前解决法规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性难题,增强立法工作实效。通过印发法规单行本、举办大型徒步宣传活动、召开宣讲会等形式开展立法宣传,促进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护法,较好地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注重履职担当,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潮州市2016年度本级决算草案、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度市本级决算和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同意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分配方案、关于调整2017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关于提请审议《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等3个议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六城同创”“治六乱”工作情况的报告。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任前征询对拟任人员意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修订完善《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8批次任免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名,撤职1名。

  四、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强化平台建设。在全市建立15个代表小组活动室,并以活动室为载体,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进村入户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等活动,把代表活动室建成代表小组活动平台、代表与群众互动平台、各级各部门联动为群众办事平台,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借助市政府“一键通”平台,畅通市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

  强化能力建设。举办全市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进行培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组织驻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围绕我市“百团大战”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打造传统工艺美术品展示平台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驻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参加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活动,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全年共邀请代表9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153人次参与各项工作活动,使常委会的工作建立在各级代表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之上,扩大代表的知情知政面,提高代表依法当政议政的能力。

  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双联系”工作制度,特别是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主动联系代表,听取代表对“治六乱”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实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为市人大代表建立履职档案,学习推广江苏省徐州市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填写民情日记的做法,使民情日记成为人大代表履职常态化的一个重要载体,促进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努力使办理工作逐步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选择6件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进行重点督办,带动其它代表建议的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34件建议,其中代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表示满意的有33件,不满意1件。

  强化选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做好新一届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筹备好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我市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和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严明纪律,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五、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

  坚持党委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2017年7月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召开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中央和省委、省人大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向市委汇报,得到市委的全力支持,由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把推进我市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提高到全市的发展改革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市委书记刘小涛亲自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工作,并多次对推进我市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批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争上游”,要“抓好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殷昭举也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编委会,对县镇人大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给予大力支持。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党委领导挂帅的领导工作机构,召开县(区)委常委会部署工作,强力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

  市人大主动发力,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将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县镇人大工作科,开展调研摸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市人大办联合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迅速完成一系列前期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深入各县区协调指导工作,以“现场办公”的形式,促进人员编制等关键问题的落实。8月底和11月初,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先后两次对各县区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检查,有效促进工作落实。

  着力抓好县镇人大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以组织建设为重点,促进县镇人大机构和人员设置、电子表决系统、代表活动经费、代表履职补助、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工委主任岗位补贴和示范点创建等各项“硬指标”的落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指导县镇人大建立健全会议、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促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能力建设为目标,组织县镇人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指导各县镇人大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代表在“六城同创”“治六乱”等中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落地。经过半年多来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除潮安、湘桥两区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和充实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工作需于2018年初召开人代会进行选举外,我市各县区、各镇街已全面完成省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市级层面任务和县镇层面任务分别于15天内和25天内“马上办好”的工作目标,得到省人大的高度肯定,并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地级市,在广东省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就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经验发言。

  六、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以建设有为人大、活力人大为目标,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切实推动机关向学习型、创新型、规范化发展。

  建设学习型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市人大机关思想政治学习,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扎实抓好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建设创新型机关。鼓励各工委、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使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更具活力。在加强原有潮州人大网建设的基础上,筹办机关连续性内部刊物《民声》,在《潮州日报》开辟《民声》专版,在潮州电台投放法规宣传公益广告等,为我市人大宣传工作开辟了新的阵地。

  建设规范化机关。结合人大工作发展实际,对机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抓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严肃机关作风,努力营造廉洁干事、务实为民、勇于探索、笃学尚行的人大机关工作氛围。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两院”和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积极配合,离不开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地方立法质量需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需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需进一步推进。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市各级人大首要的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持续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抓”,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主动适应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倾力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真正使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再创新业绩。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与时俱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开创新时代潮州振兴发展新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精准监督,力争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突破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和乡村振兴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全市发展大局和社会关切、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监督,把质量效益、创新能力、农村土地、生态环保、民生福祉、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整改落实情况、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情况等调研,围绕市政道路改造和建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等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继续发挥三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监督,推动“六城同创”“治六乱”等工作深入开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探索运用质询、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更具刚性的监督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二、精准立法,力争在提高立法质量上迈出新步伐

  认真贯彻实施《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围绕中心工作、民生改善、地方特色精准立法,抓好城乡建设、历史文化、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供法律支撑。着力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推进《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做好《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组织开展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把立法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精准把握,力争在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上体现新期待

  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一步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机制。主动适应新常态,满足人民新期待,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民生福祉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全局性和长远性问题的解决。加强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党委的决策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精准作为,力争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凸显新成效

  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继续做好“双联系”工作,密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设立“代表活动日”,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精准作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继续组织人大代表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培训。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带头督办代表建议制度,更加注重对办理成果的跟踪监督,推动有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继续推广代表走访选民填写民情日记的做法。探索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机制,支持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活动的监督。

  五、精准指导,力争在推进县镇人大工作上创造新成果

  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加强对县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加强交流,形成合力,实现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省“县乡人大工作十条”和市《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落实到位。围绕强化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加强镇级人大工作制度建设,组织镇人大主席、基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提高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指导镇级人大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发展热点、民生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开展监督,更好地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六、精准建设,力争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提升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机关”建设要求,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班子成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做各项工作的带头人。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二是加强调研。要以严实作风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通过广泛深入调研活动,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继续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情况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部署要求的7个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力求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人大机关队伍的法治素养、法治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大机关干部队伍。认真按照市委布置的工作任务,继续做好“挂镇联村”和精准扶贫工作。重视人大制度宣传和研究、信访等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孕育新使命,新使命成就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履职担当,为把潮州建设成为享誉中外、独具品质、宜业宜居宜游的潮文化精品城市和世界潮人精神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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