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16年2月19日在潮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谢烈鹏
各位代表:
我受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李水华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潮州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5项、视察活动2项、执法检查4项、专题调研活动8项,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30项,接受规范性文件备案18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人次,有效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顺利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监督工作,监督实效实现新提高
(一)加强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和建设“一中心三片区”工作布局,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改革创新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潮州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潮州高铁新城、凤泉湖高新区和闽粤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专题调研活动。针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一中心三片区”建设。围绕“三治”专项活动,运用多种手段,迭加监督推进,开展市区环卫工作市场化情况、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韩江水质保护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和督查等建议并落实跟踪督办,有力推进“三治”专项活动开展。
(二)加强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推动全口径预决算细化工作。完善市级财政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目前市直196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联网监督,实现对政府全口径预算支出的在线实时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市政府2014年度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1至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2015年1至9月份预算执行暨全年收支预测的报告。同意市政府关于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和广东韩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计划等议案。
(三)加强民生福祉实事监督。把民生改善和保障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重视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科学构建非遗保护体系,塑造“海丝文化重镇、潮人精神家园”城市形象。开展潮州单丛茶产业升级、贫困归侨帮扶工作、爱国卫生运动体制的专题调研活动,提出建议,有效促进茶业、侨务和爱卫工作发展。支持教育事业,通过市政府提出的议案,决定每年9月1日举办主题为“传承韩愈文脉,延续潮人辉煌”尊师重学系列活动,包括教育巡游,奖教奖学,资助优秀学生赴海外留学,组织义捐,表彰支持教育团体和个人等。根据市委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筹建市韩愈教育发展基金会,并发动社会各界、政府部门、人大代表等捐款7100多万元支持基金会。首届潮州市尊师重学系列活动颁奖大会暨大型巡游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赏。
(四)加强专项工作监督。紧扣全市工作大局,着重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特别是群众关注关切的重点问题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市文物旅游局文物旅游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前均组成评议调研组深入县区、乡镇、企业、相关单位和住户了解情况,通过查阅档案、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研讨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方式和途径,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常委会会议根据实际,科学作出评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五)加强执法薄弱环节监督。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管理行政执法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促进政府和相关单位加强水污染防治,重视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改进交通管理,较好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和“十三五”规划编制等情况的调研。
(六)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组织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工作的调研,针对工作薄弱环节,要求市法院、市检察院加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宣传,主动搭建建议互动平台,提高建议回应率和办理效果。开展对市法院民事裁判执行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和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专项工作评议,督促市法院进一步强化民事审判流程管理,提高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水平。加强对“两院”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提高司法监督工作实效。
二、启动立法工作,立法主导实现好开局
(一)做好立法筹备工作。把握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机遇,积极开展地方立法的申报、筹备等相关工作。到兄弟市学习取经,加强地方立法力量建设,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潮州市成为广东省第一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在此基础上,及时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提出任务,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二)加强地方立法基础建设。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思路,常委会领导带队到市直和各县区征求市2015年—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通过潮州日报、潮州电视台发布公告,面向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民征集我市2015年—2016年地方立法项目建议。抓住立法契机,通过专题宣传报道、辅导报告会、学习培训、主题研讨活动等形式和途径推动立法法的深入学习和宣传。与韩山师范学院合作组建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三)积极主导地方立法。制订地方立法条例,组织起草《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论证会、审议会等,多方面多渠道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该草案经两次主任会议、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提交本次大会审议。潮州市韩江流域综合管理条例、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进入起草调研阶段。
(四)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抽调多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同志充实法工委。派人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班学习立法工作。多次组织人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工作培训。筹建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筹建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设立31个立法联系点并制定《潮州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起草《潮州市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规范》。
三、创新代表工作,代表作用实现新凸显
(一)创新代表培训方法方式。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依托市人大代表活动室和市委党校等平台,着力加强法律法规、调研方式方法和提出意见建议能力等方面的学习。组织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60人次,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监督调研活动216人次。组织200名市人大代表在市委党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工作部署、代表履职知识、《立法法》等,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二)创新代表活动方法方式。印发市2015年人大代表工作意见,指导各代表小组结合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围绕当地党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报告,了解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有关民生问题。一年来,各代表小组就交通拥堵、道路拓宽、“三旧”改造、环境卫生、堤防加固、社会治安等民生问题,组织代表开展实地考察、走访调研、座谈了解等活动,提出代表建议,有序开展督查追踪,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法方式。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工作委员会分类督办、代表工作部门统筹督办”的工作格局。选择6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制订专门的办理方案,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进度。常委会领导分成6个小组,带领市人大机关相关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这些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促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开展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分类督查,督促政府及承办单位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听取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7件建议中,代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表示满意的有25件,基本满意1件,不满意1件。
四、深化法治工作,法治建设实现新推进
(一)深化基层治理工作。与“基层建设年”和“文明村居”创建活动相结合,大力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组织到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单位开展专项调研,查阅制度建设、工作台帐,座谈了解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市全面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落实责任,推广经验。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向省依法治省办申报我市为第一批全面推开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的市。
(二)深化法律宣教工作。与市委党校联合开设法治教育课程,派员上课5场次,受教育干部500多人次。到10所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近6千名学生参加。在法制宣传周期间,组织部分中学开展学生法律知识测试和法律知识竞赛。编辑出版《德礼为先,政刑辅之》和《潮州法治灯谜》系列丛书。
(三)深化法治创建工作。继续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法治镇(街)、法治村(居)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创建模式,加大工作力度,促使法治创建工作上新台阶。继续开展法治学校、法治医院示范点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医院制度建设。基层法制宣传、法律保障、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思维逐渐成为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
五、强化基础工作,履职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机关党组织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工作。积极参加“潮州学习讲堂”“三严三实”专题讲座和研讨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讲党课、查问题、谈体会,深刻领悟“三严三实”精神内涵,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员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工作、立法工作等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参加省委和市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的水平。
(三)加强机关建设。制订《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潮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工作规程》等制度。积极宣传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履职情况,开展潮州市第二十三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召开全市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重视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4件次,件件有回音。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加强机关后勤管理。继续开展居豪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投入扶贫资金467万元,完成三年帮扶任务。切实开展“直联”活动,积极筹款帮助修建路灯、水管铺设等,较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加强县镇人大工作指导。专题组织学习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召开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征求部分乡镇和基层代表意见。组织县区和部分镇人大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座谈会、研讨会。指导代表述职评议、代表活动室活动等。组织县区和镇级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
各位代表,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和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如立法工作任重道远,经验不足;监督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加以研究和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围绕“有力有为,后发赶超”主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工作,为促进我市决胜阶段各项目标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粤发〔2016〕4号)文件,是今后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遵循,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文件精神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更加注重工作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新任务,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开辟工作新途径,提高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水平。三是更加注重制度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履职能力。坚持制度先行,确保各项新探索新工作依规有序推进。四是更加注重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合监督活动,营造良好监督环境,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加强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夯实立法基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积极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公开立法。以立法联系点为依托,认真组织落实立法征求意见、收集群众建议等工作措施。建立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组织开展韩江流域综合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专题调研、起草和协调工作。依照程序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审查、征求意见等工作。开展潮州市制订地方性法规条例宣传活动。加强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一中心三片区”的工作布局,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等方式,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八网+产业”计划推进落实、“实业兴市”、改革创新等情况报告,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森林法》《行政诉讼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对我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各县区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全市经济运行、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市宗教活动场所、市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对市林业局道路和村庄绿化工作、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市公安局禁毒工作、市食药监局工作进行评议。加强预决算监督。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适时开展对有关部门专项工作的询问、约谈、质询等监督活动。
四、加强平台建设,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建设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平台,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代表活动室制度,对相关民意诉求的上传管道、处理责任和反馈机制等给予明确,使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更具可操作性、规范性和长效性。协助代表做好在联系群众活动中了解到的情况的整理、分析和反映工作。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学习,提高代表议政水平和联系群众的能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常委会领导带头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通过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组织代表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将代表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更好地督促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总结推广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经验。做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提名推荐、考察审查和投票选举的全程监督,确保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政规定。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履职水平,更好地适应新任务新常态,推进人大工作新发展。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重视人大信访、宣传、理论研讨工作。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锻造政治坚定、忠于法律、作风过硬、业务熟悉的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正扬帆前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正在向我们召唤。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实现我市后发赶超,加快发展的美好愿景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