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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蓝天并不遥远——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来源 : 潮州人大网 作者 : 潮州人大网 发布时间 : 2015-12-15 17:29:00 点击数 : 7300
 

近十几年来,随着潮州地方经济的快速迅猛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也得到提高,但是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资源以及部分群众缺乏环保意识,经济的发展也给环境带来了一些“伤害”,给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造成了污染,例如空气质量下降、垃圾随处可见、河流污染加剧等等,过去的碧水蓝天变得模糊不清了。潮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常委会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致力打造宜居城市,每年都有一至两项针对环境的专项监督,尤其是今年来,更将推动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一、  未雨绸缪,有的放矢,“三治”工作得到推动

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时,特地将环境创优列为全年监督计划的重点。针对我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在5月份对市区环卫工作市场化情况进行调研, 7月份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10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报告。今年415日,潮州市为期三年的以治理污水、治理空气污染、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三治”工作正式启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水华在当天的全市“三治”工作动员会上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明确要求,提振信心,全力推进“三治”各项措施的落实,迅速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整治工作强大声势,打好“三治”第一年攻坚战,以良好的整治成效惠及于民、取信于民。结合“三治”工作的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举措,每一项监督活动都以人大代表为主,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同时,创新调研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实地察看、进村入户等形式多渠道调查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看法,找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帮助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力推进我市“三治”工作。

二、代表建言,领导重视,整治措施得到落实

近年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有效途径,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人大代表活动室工作,搭建闭会期间代表联系群众、收集民意的新平台。在今年初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之前,市人大代表通过走访选区选民和代表活动室接访群众等渠道,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在会议期间,针对环境保护问题,代表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市市区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清运服务的建议》《关于制止文祠金桥上游片区养猪场排泄物直排韩江的建议》《关于在韩东片建设垃圾处理中心的建议》《关于切实解决湘桥区外环北路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等等。在41日召开2015年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效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也出台“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建议办理工作”、“贯彻实施即将施行的《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结合代表开展跨区域调研、视察活动,实行联动督办建议”等四项新举措,切实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部分代表建议被列为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谢烈鹏多次带队现场督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其中414日,带队督查饶平县韩江林场,要求韩江林场结合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大驻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建设美丽宜居家园。1114日上午,带队督查湘桥区金山街道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金山街道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巩固提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环境。针对常委会领导提出的要求以及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市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也高度重视,迅速提出办理意见以及整改措施,各项整治措施也真真正正得到落实。

三、重点监督,真抓实干,环境污染得到好转

只要抓住环境整治重点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就能有效的推进“三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治理水环境方面,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2012年以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饮用水源的保护情况、工业废水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情况、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水环境检查监管工作;要加大投入,确保水资源防治设施建设按期完成;要继续做好韩江和黄冈河以及备用水源的水质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要继续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工作,做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工作,提高治理质量,减少水资源的污染。在治理大气环境方面,去年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潮,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针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我市各级各部门迅速采取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控制各个重点污染源,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积极开展禁止露天焚烧专项行动,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焚烧以及烟花爆竹的燃放;切实加强对市区泥头车、大货车的管理,严禁沿途遗撒等行为的出现;深入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强路面巡查,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要立即采取强制报废措施。近期,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规定,决定对韩东新城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瓷泥生产企业实施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瓷土矿开采行为,对无证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在治理卫生环境方面,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市区环卫工作市场化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切实解决市场化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投入,提升环卫洁净水平;要强化监管,严格合同履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10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深化思想认识,提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合力;要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要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带动、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加强环卫市场化监管,提升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水平;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环卫整治持续健康推进。随着一系列监督工作的开展,环境污染情况明显好转,城市品位也得到提升。

四、厘清思路,健全机制,环保意识得到提高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只有健全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三治”工作,以良好的整治成效才能取信于民。只有建立科学、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办法,才能实现整治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营造整洁、美丽的城乡卫生环境。日前,我市已经出台了目标倒逼责任,以责任倒逼办法,以督查倒逼落实,以落实倒逼成效,对工作执行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区、镇街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在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把推动形成环境卫生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与“文明镇街、文明村居”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一县一场”等设施建设;突出重点,由主要道路延伸到村庄、村庄连带“三面六边”(指河面、沟面、塘面、路边、河边、村边、田边、塘边、屋边),查漏补缺,加大对河道、卫生死角地带的整治力度,并强化督查,不断将环境卫生整治引向深入。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自然生态、科学技术、经济发展、行政管理和法律道德等多个领域的系统工程,但其根本在于意识形态。通过转化意识来改变行为是环保工作取得新进展的重要方向和有利武器。要大力宣传环保事迹,树立环保先进典型,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予以曝光,营造出一个“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将市民从环保旁观者甚至是破坏者的身份转化为环保参与者和监督者,共同爱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我们相信,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严格管理下,在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努力下,碧水蓝天并不遥远,潮州的生态环境将越来越好,实现宜居潮州、美丽潮州的建设目标会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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